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死不认罪又没证据怎么办?

对于公诉案件,或者是民事类案件,无论是什么案件,都是要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再法庭上进行审判辩论就是一个笑话。那么关于死不认罪又没证据怎么办?对于不认罪,说明是一个刑事类案件,死不认罪是当事人的权利,我们不可以强制要求认罪,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就不可以定罪。
  
  死不认罪又没证据怎么办?
  
  中国是法治社会,对于没有直接证据的被告人是不能定罪的。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公告全文如下: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先行拘留。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按程序将其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死不认罪又没证据检查机关就不可以做出定罪的决定,所以也进入不了审判程序,搜集资料,侦查案件是检查机关还有公安机关的工作,在当事人没有认罪,然后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说明当事人确实是有罪的,是不可以随意的定罪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法女员工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女员工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存单质押给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存单质押给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存单质押给个人的规定存单可以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一、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法定假日加班费为三倍工资国庆假期,不少行业的员工需要加班,加班费到底该怎么算?据了解,按......


·大家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
      您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过程,试用期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双方之间是否达成共识。而在试用......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能退多少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能退多少?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能退多少要看自己多交了多少,退税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因为纳税义务人交的个人所得税也不一样。《国家......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而在具体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看是没收犯罪分子一部分的财产还是全......


·被追尾对方逃逸怎么处理
      被追尾对方逃逸建议报警处理,这种情况需要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


·国企辞职后保险怎么办
      国企辞职后保险怎么办一、国企辞职后保险怎么办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1993年8月1日前离职的原国家固定工,其之前的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


·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 有自首情节要判多久
      在对故意伤害犯罪定罪的时候,要求给对方人身造成的损害至少是轻伤,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就不会认定为犯罪。而在之后量刑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损害......


·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有贷款的
      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有贷款的(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的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


·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一、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