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

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职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的情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交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应认定工伤。二、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四层含义:①“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②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③此种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既包括公路、城市街道、也包括胡同(里巷)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④事实依据是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该规定,交通事故可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该法并没有规定交通事故只能由第三人造成。事实上存在单方交通事故,即交通事故纯粹是自己造成的,根本不涉及他人。即使是交通事故工伤,也要做出专门的认定才能确定,而之后也才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这对受伤员工来说其实也是很有利的。当然,如果不能认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那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时候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候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


·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
      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1、醉驾取保候审的有正当理由可以去外地,但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取保候审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


·一般自首当天可以被拘留吗
      一般自首当天可以被拘留吗自首后会不会马上拘留这需要看具体犯罪的情节严重与否,如果所犯罪行对社会他人危害不大,加之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的,可以酌......


·一、离婚2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2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2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民事诉讼程序错误怎么办?
      民事诉讼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接触频率最高的民事案件,然而民事诉讼有时会出现一定的程序错误,如何应对民事诉讼程序错误,通常需要我们对民事诉讼的过......


·2023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年孕期合同到期怎么办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


·女方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


·有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有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盗窃罪累犯最少判几年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累犯,应当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