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综合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对土地的使用和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的相关个人和单位在进行使用土地是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和审批程序。我国规定综合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五十年。相应的土地使用者或相关的单位,在这类土地到期后可以进行相应的续费办理,延长这类土地的使用时间。一、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应该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商业用地1、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2、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三、土地续期1、商业用地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按到期时的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土地上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也按到期时的法律规定处理。2、《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四、商业用地变更1、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2、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国家规定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商业土地使用期限最长年限是40年,一般商店、旅游等等都属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可以续期,虽然现行法律对于土地续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另外还可以按照规定把商业用地变为住宅用地。我国对各类土地的使用时间和用途都有较强的规定和要求,相关的土地使用者或相关单位在进行这类土地的用途的相关变更时,需要得到城市的规划部门的许可。才能够对这类土地的用途进行改变,进行后续的施工建设相关的建筑物继续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车主醉驾影响考b证么?
      一、车主醉驾影响考b证么?当然影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后可重新申领C类以下驾......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不过此时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和情节,做到罪刑相适......


·怎么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
      怎么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一、如何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部分区内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来进行,每亩18000元补助。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方法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方法有哪些?(一)通过公检法通知辩护获得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一、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还不够,还要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要看小区临什么路,周边居住......


·驾驶员被发现闯红灯怎么办?
      驾驶员被发现闯红灯怎么办?驾驶员被发现闯红灯需要按照规定先缴纳罚金,闯红灯不是一定会罚款记分,必须要被电子警察记录或者被交警查处。如果路口无电......


·如别人进行诽谤怎样告诽谤罪?
      如别人进行诽谤怎样告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


·社会知识产权有哪些内容?
      社会知识产权有哪些内容?(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