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近些日子以来

近些日子以来,我们经常能够收到有些读者提出的代通知金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共同讲述一下,如果被动离职的状态下,代通知金应该怎么得到?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如果是被动离职的公司,应该主动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详情看下面的文章。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知识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不仅我们能够意识到,对于代通知金的相关标准,其实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都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也就意味着,如果当他们不小心被动离职了,那么就应该能够得到代通知金,如果不能得到,就应该通过仲裁的手段来维护个人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肇事逃逸三者险要赔偿吗?
      肇事逃逸三者险要赔偿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


·企业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员工应为帮助企业工作,导致自己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是死亡。当事人或者其亲属应该及时的进行工伤的鉴定,并要求相关的企业赔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一直拖延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


·职工受工伤离职有赔偿吗
      职工受工伤离职有赔偿吗?受工伤离职有赔偿,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受贿行为的主要特征都有哪些
      关于受贿,相信您都听说过,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受贿罪的。而在进行认定之前,需要先搞清楚受贿行为......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


·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闯红灯处罚是怎样的,怎么处罚闯红灯的行为
      闯红灯处罚是怎样的,怎么处罚闯红灯的行为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公......


·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一、离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