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减资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法减资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 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二、公司减资的具体方法
  
  减资的具体方法有: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三、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有什么?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四、公司减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不管是公司原有资本多或者是公司的经营是属于亏损的状态当中,在依法提交减资申请的时候肯定都是要有着非常详细的财务报表的。当然,公司所选择的减资的方法,应该根据减资的原因去决定,减资的开始之前,公司要做一份非常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以备国家有关部门检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1、抛弃物是所有权人放弃了物权的物,原所有权人对抛弃物不再享有权利。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显得尤为必要,这也会有助于维护购买者的利益。下面,的我们......


·关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关押与拘留的区别有哪些?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关押则是......


·医疗事故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医疗事故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医疗事故、提高医疗......


·发生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
      诉讼是解决当事人纠纷,救济当事人权利的方式之一,被广泛的适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发生债务纠纷到哪里提起诉讼呢?此外,实践中,在债务纠......


·进入别人家的院子算私闯民宅吗
      如果没有经过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的话,就算私闯民宅。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


·工厂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
      工厂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工厂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


·高校中的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年里面,一般都是需要到公司企业进行
      高校中的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年里面,一般都是需要到公司企业进行实习的,但此时尚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签订三方协议......


·贷款房怎么卖,规定是什么?
      一、贷款房怎么卖,规定是什么?贷款房是可以卖的,相关的规定是: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


·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维权要点有什么?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民事诉讼证人申请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申请格式是怎么样的?1、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