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多少立案

大多国家公职人员每个月的收入其实还没有私营单位的有些员工挣得多,每个月的这些固定的工资所得也全部都有据可查,如果存款当中存在着巨额财产但是来源又不清不楚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我国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多少立案这个问题规定的是30万元以上就会立案。
  
  
  一、在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多少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认定,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罚;
  
  
  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
  
  
  二、什么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虽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30万元以上的话才会立案侦查的,不过就算低于30万元也有着一定的处罚措施。国家工作人员的每一笔存款如果有说不清道不明的这种情况,那都有可能存在着一定的职务犯罪行为。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多少立案的这个问题就先介绍到这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未成年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在社会上老人和小孩通常都是弱势群体,其实在照顾老人方面现在的措施还是比较完善的。那么在未成年人方面就没有......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随着陕西省近年来的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的加快,陕西省政府也在加快进行土地征收行动。根据法律的规定,政府在......


·民法典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


·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
      我国离异再婚生育政策有哪些?在我国,结婚后因发现双方不适合长期一起生活而选择离婚再重新寻找配偶的现象并不罕见。离异后,与新的配偶结合再次有了......


·行贿犯法吗,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贪污受贿,这一行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影响是非常的大的。无论是公司的领导人受贿还是国家领导人受贿,只要牵涉到贪污受贿这一情节的,都说明处理问题......


·网贷还不上会怎么样?
      网贷还不上会怎么样?一、网贷还不上会怎么样?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承受平台花式催收。3、面临全国信任危机。4、产生污点。5、被告上法庭。......


·经法院判决后关看守所多久才能探监?
      经法院判决后关看守所多久才能探监?法院判决关押监狱后即可依法申请探监。根据《监狱法》第四节通信、会见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陕西农村征地的补偿事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支付给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职工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吗?
      职工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有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