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一、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
  
  还款人没有按时还款一般是会有影响的。
  
  二、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针对市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自然人担保的,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担保人的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给别人担保影响自己公积金贷款吗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还款人没有及时还款,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所以这个时候是具有一定影响的,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法定资格,比如说与本案没有任何的牵连,享有政治权利,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辩护词怎么写?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辩护词怎么写?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辩护词北京某某(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丁某某,战某某律师担......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


·民间借贷法院判了诈骗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法院判了诈骗如何处理?民间借贷法院判了诈骗对于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需要进行偿还。民间借贷是不是能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先了解法律......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很多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日后离婚,这部分财产就要进行分割......


·一、对于子女可协议变更抚养吗?
      一、对于子女可协议变更抚养吗?离婚夫妻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如果孩子自己提出来想要变更抚养权,作为父亲或者是母亲......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笔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笔迹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


·合并破产清算是怎样的
      合并破产清算是怎样的一、合并清算原则的适用范围。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普遍适用”的观点,认为当母子公司同时破产时,原则上均应适用适用......


·跨国可以重婚吗?
      跨国可以重婚吗,怎样进行处罚一、跨国可以重婚吗,怎样进行处罚对跨国重婚罪进行诉讼办理,《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