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双方争夺的重点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双方争夺的重点,那么双方是子女的父母谁都不想和子女分开,但是如果已经失去子女的抚养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那么离婚后如何重新要回孩子抚养权?首先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同意,如果协商不行可以通过法院途径解决,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出现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任何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通常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一方要求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的,法院应当允许。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应当注意的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确定子女归谁抚养的基本判断标准,单纯是一方抚养条件优于另一方,通常不构成变更抚养权的充分条件。在本案例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小明主张自己比小美有更为丰厚的收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但是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仅取决于物质条件一个因素,在小明不能证实小美丧失抚养能力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时,如果对这种抚养关系进行变更,改变孩子的生活习惯,反而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因此判决驳回小明的诉讼请求,孩子由小美继续抚养。
  
  
  小仙建议,一段不幸婚姻的解体,未成年的孩子可能是最大的受害者。夫妻双方在重新追求各自的幸福生活时,应当尽可能地为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让他们在亲情的关爱中快乐成长。
  
  
  法条检索:
  
  
  1.《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订)
  
  
  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如何重新要回孩子抚养权?在上文中已经明确表明了,如果未抚养方认为抚养方抚养子女的生活条件和环境都不行的话,而自己刚好有这个条件可以和抚养方进行商量,让其转让抚养权,如果对方不肯,那么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成立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吗
      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吗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严重后果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交通安全的普法知识教育,但是仍有一些人员在交通上不注意安全。例如校车的安......


·一、农村老人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农村老人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


·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特征
      (一)持票人票据权利是完全的金钱性双重请求权  完全的金钱性是指票据权利只能是金钱权利。它不同于普通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  其特殊性表......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 简单范文是怎样的
      外出务工的话,如果企业用人单位没有员工宿舍那我们就需要自己找房子住,一般情况下刚入社会都是选择租房或者到亲戚朋友家先落脚,其中租房是很多人的......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投保人是谁?
      建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处理赔偿往往费事费力。国外在工程质量保险方面做得比较成熟,对于维护业主权益,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近年......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总公司的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总公司的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属于总公司,但分公司的营运收入属于总公司,负债也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


·怎样填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社保情况进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


·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没有具体规定,不过一般行为人是需要每周报到的,和管制、假释一样,如果对罪犯采用监外执行的,是需要进......


·开除员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员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农民之间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纠纷后,经协商无效的,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这方面,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