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中

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中,醉驾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所以交警发现醉驾要将其犯罪资料及醉驾人员移交检察机关,那么醉驾多少个工作日不交检察院为过期呢?根据公安机关处理醉驾的意见,发现醉驾,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犯罪资料及醉驾人员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
  
  
  《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严格办案时限要求
  
  
  《意见》明确,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移送前吊销嫌疑人驾驶证
  
  
  《意见》明确,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还明确,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配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约束带、警绳、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反光指挥棒、停车示意牌等装备。执勤车辆还应配备灭火器材、急救包等急救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简易破拆工具、拦车破胎器、测速仪等装备。
  
  
  以上就是醉驾多少个工作日不交检察院为过期的问题,醉驾是一种比较恶劣的行为,这也是之所以将其定位犯罪的原因。我国近几年来因为醉驾二引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也相当巨大。严禁酒驾,不仅是保护驾驶人自身安全,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债权债务继承的时候要按照顺序继承,而且继承债务的还要进行清偿。那......


·兄弟姐妹不想做监护人可以吗
      兄弟姐妹不想做监护人可以吗一、兄弟姐妹不想做监护人可以吗?兄弟姐妹对指定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要求当地街道或村委会重新指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200元犯法吗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200元犯法吗网络诈骗已经是很多人遭受了经济损失,您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个,网络诈骗让您受到的损失,有大有小,无论损失大小,都是受......


·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退房,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一般贷款没下......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费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们的法律观念已经比较强了,所以都知道单位要求自己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那劳动者应该......


·一、醉驾一起喝酒的人审问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一起喝酒的人审问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


·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采取正确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第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


·举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举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


·醉酒的人身上财物扒窃怎么办?
      醉酒的人身上财物扒窃怎么办?构成的是盗窃罪,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有什么用,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是特定的,也是需要有合同来作为保证的,那么如何来保障这层关系呢?事实上,职工在正式工作之前,都是会与用人单位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