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肇事逃逸受伤应该怎么判决?

1.发生交通肇事致人受伤,不积极实行救援,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说来,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以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刑罚。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3.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受伤之后,要及时的将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起自己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肇事逃逸,那么被发现之后不仅要承担本来的赔偿责任还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后签了个协议就可以结案了吗?
      一、交通事故后签了个协议就可以结案了吗?交通事故后签了个协议不一定就可以结案了,这需要看交通事故的情节轻重程度,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已经构......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


·离婚娃娃怎么判四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端午节上班加班费的计算方法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长的,就需要根据加班费的发放标准来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吗?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吗?诈骗后一直在还钱不算诈骗。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和弟媳有不正当关系是否犯罪
      不犯罪如果说法律责任,只有因为这个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要对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造成他人轻伤二级什么情况下判6个月?
      造成他人轻伤二级什么情况下判6个月?造成他人轻伤二级判6个月的情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没有实施其他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


·建厂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写?
      众所周知,土地对农民来说都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就算是自家的土地要修房子都必须经过政府的同意,才能在这块土地修建房子,那对于那些要建厂房要征......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


·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口
      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需年满30周岁,离异申请需要满足离异3年以上。二、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