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结婚登记有小孩要缴纳多少罚款?

没结婚登记有小孩要缴纳多少罚款?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42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二、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缴纳罚款有困难怎么办?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没登记就生育小孩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双方应该尽快的补办结婚证,这样可以免交社会抚养费。如果没结婚登记有小孩又没能补办手续的,要缴纳罚款,计生部门会送达征收决定书,罚款标准根据年收入的倍数确定,最高可以征收到三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刚结婚后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现代社会,人们的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明,当然,随之而来的是年轻人离婚率在近年来的居高不下。人们一般认为离婚后共有财产应该平均分配的原则,但是对婚......


·秭归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哪些方法
      秭归县这是属于我国湖北省的宜昌市,同样的在秭归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治理的过程当中,自然也是不能够忽略了信息公开的这一项重要的行政工作任务的,并......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是怎么样的?
      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是怎么样的?房屋的他项权证,一看这个名字就是和房子有很大的关系的,关于他项权证的内容,因为比较专业性的用语,所以很多人都表......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吗?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的。赔付的标准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反倾销应诉流程是什么
      反倾销应诉流程是什么企业应诉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基本流程:1、申请人提出立案申请企业应提高警惕,联系进口商密切关注立案动态,做好应诉准备。......


·对于圈养野生动物违法吗?
      对于圈养野生动物违法吗?是否犯法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依法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就不犯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财产转让夫妻签字才有效吗?
      共同财产转让夫妻签字才有效吗?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须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因此,共同财产的转让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同......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 怎么处罚
      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怎么处罚中国有婚内强奸罪吗?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


·行政不作为证据要件由谁提供?
      行政不作为证据要件由谁提供?行政不作为证据要件大部分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提出的,当然原告的话他也承担一定范围之内的举证的责任,必须要证明自己已经提......


·税务犯罪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税务犯罪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税务犯罪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