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对于在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时,如果员工想要解除合约的话,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用人单位,然后用人单位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员工,如果是单位无理由解除员工的话,工作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2倍的工资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一、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欠钱没打欠条不还可以提供其他方面的证据,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


·有吸毒史影响抚养权吗?
      夫妻诉讼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双方争夺的焦点问题,法院也会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选择其中的一方抚养子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有很多......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一、私募基金如何发行?我们拟发行的投资于期货市场的私募基金采取的事契约型基金的模式。私募基金发行流程:1、产品设置阶段......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就要看行为人的绑架行为造成什么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


·代通知金和最后一个月的薪金的规定
      代通知金和最后一个月的薪金的规定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代通知金和最后一个月的薪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玩忽职守责任分担具体措施
      玩忽职守的责任一般分为直接责任人或者是次要责任人。一般来说,直接责任人则是对该项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承担者,确定其是否有玩忽职守的责任......


·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全称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


·不予批捕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予批捕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前者是检察院的决定,后者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


·工地临时工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临时工大量存在,他们往往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过去劳动的,不是建筑单位的正式工。当他们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否得到赔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当企业在外应收账款太多时,流动资金变少,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债务清欠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事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