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有哪些相关的概念?
  
  主体
  
  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行使
  
  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中止
  
  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
  
  恢复
  
  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时间
  
  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权是以法律形式对亲情交流和维系的保障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探望子女的权利。
  
  探望的方式主要有逗留式探望和看望式探望。
  
  逗留式探望:是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把孩子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看望式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但不利于探望人同子女的交流。
  
  根据《婚姻法》第3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或者是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代理人。
  
  探视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您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相关内容的介绍,如果遇到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帮忙。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找到专业的律师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探视权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好的家庭气氛能够让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长,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不能够阻止另一方来探视孩子的,如果强力的阻止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力向法院起诉,所以,孩子的探视权是必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要商量好,才能避免以后引起各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的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据本条规定,行政处罚的......


·公司股东要如何合法的退出公司
      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法律规定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


·一、现在离婚抚养费需要给多少?
      一、现在离婚抚养费需要给多少?现在离婚抚养费需要给二十万左右,但是具体的支付数额需要双方在协商之后确定,若是在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的,此时不......


·没有领证出轨算重婚吗?
      没有领证出轨算重婚吗?一、没有领证出轨算重婚吗?1、上述情况不构成重婚。重婚罪,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夫妻,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如有......


·通常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暂扣肇事者的驾照。相信
      通常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暂扣肇事者的驾照。相信您都知道,要是没有驾照的话,那就是不能开车上路。因此当事人就急于想要拿回驾照。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网络诈骗罪与普通诈骗行为一样,都是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行为。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为网络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网......


·合同辞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合同辞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1、《劳动合......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生活中我们或许听说过,并且了解过行政复议。但是对于专利行政复议你有一个具体的什么概念,估计大多数人都是没有的。毕竟这是一个比较冷门的知识,不......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