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哪里有找新监护人进行变更?

一、哪里有找新监护人进行变更?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变更监护人的情况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在确定了监护人之后,监护人就应该担负起职责,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其财产也由监护人保管,可以被监护人合理利用,在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之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分析自己的处分行为是否有利于被监护人,以免惹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为对于被监护人的某些财产,监护人也不能作出处分。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需要国家予以重视。如果父母因为死亡或者其他的原因无法继续进行监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监护人的变更,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精神需要,更好的健康成长。监护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架派出所案子处理程序
      众所周知,现在青少年犯罪现象越来越多,大多数青少年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管教不严,再加上叛逆期,更为严重,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来规范青少年的言......


·诉讼案件中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诉讼案件中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一、诉讼案件中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代表人诉讼确定代表人有两种情况:1、当事人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起诉时人......


·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
      荆州押运公司改制工作如何进行?金融押运公司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公司,要求准入门槛高,从业风险大。目前荆州市有多家押运公司,都是属于国企性质。在市......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老百姓的普遍认知中都会一贯认为只要是结婚就必须在两个家庭之间用见面礼的方式建立起友好关......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还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支付吗?
      婚姻破裂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抚养费的支付也是一个应该确定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在婚姻破裂并确定孩子抚......


·妨害作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妨害作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妨害作证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


·农村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解决?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一、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婚前财产还是各归各方,婚后的双方收入,如......


·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的刑诉法当中,对好多办案程序都是有着时间上的约束的。在正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必须在刑诉法当中规定的时间之内办案、审案,除非一些特定......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要求是什么
      根据我国国家的赔偿法规定,我国的行政人员或者相关行政单位在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人身损害时应当进行应有的国家赔偿。在赔偿的过程中还......


·工伤或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或职业病能享受什么待遇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1、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