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开人赔偿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开人赔偿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二、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4、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严谨一点来说,这些需要赔偿代通知金的情形都不是被公司开除的,因为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是某些客观因素的变化都导致公司不得不通过协商的这种方式让职工离职,但如果是法律上的开除的话,开除全部都是因为职工在各方面存在着重大的过错,开除就不需要赔偿了所谓的代通知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限公司债转股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
      有限公司债转股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他人发生债务债权关系以后,就比如,其实在企业融资的办法当中,有一种就是入股的方式。......


·微信开设赌场属于违法行为吗?
      微信等聊天软件是现在非常普及的社交工具了,时间长了就会出现有人利用微信方便快捷容易和他人取得联系的特点,开设赌场提供赌博场合。这里有人问,微......


·厂拆迁安置如何补偿?
      厂拆迁安置如何补偿?(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用工后就已经确认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在有些劳动纠纷中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追责,特别是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只有确......


·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的区别一、备用信用证和信用证的区别1、信用证在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受益人提......


·新加坡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是需要作出处理的,如果双方未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要求法院处理,法......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
      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一、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比较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


·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现在的人买房,寻求房屋信息,主要从三个方面,一是从网上或报纸上搜索房屋信息;二是通过中介公司推荐的房屋信息;三是亲朋好友......


·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
      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一、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话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居民通过房产商或中介购买的房屋通常都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就是商业用地。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管是商业用地工业用......


·建造师挂靠违法了吗
      建造师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具体规定是,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