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缓刑期间多次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吗?

一、缓刑期间多次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吗?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二、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所称“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按照规定会有相应的考验期,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又做出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撤销缓刑的处罚,也会对重新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和处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在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
      公司在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疫情期间可以延迟发工资,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对于一些有过公司经验的人来说,公司股东的变更是常有的事,可是我们知道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吗?我想一定有些人在办理......


·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现下非法集资也真可谓是无孔不入了,在民众对于房地产相关政策都草木皆兵的情况下,有些人就打着以开发房产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谓的房屋预售或......


·申请专利办理时间是多久?
      申请专利办理时间是多久一、申请专利办理时间是多久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一般需要18个月以上,要求快速审查的话,最快12个月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其实我国的刑法直到现在为止对单位犯罪都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但是比较明确的是刑法当中对单位犯罪肯定是要予以惩戒的。因为,通过单位犯罪可能当中还......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


·买到朋友圈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带好证据直接去所在区县工商局或就近工商所。也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


·在我国工伤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


·办理监护权转移公证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分割财产外,最重要的就是在子女监护权的分配上。一方拿到监护权后,可能会因为生病、到外地工作等因素无法继续履行监护权,这时......


·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多久?
      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多久担保法《解释》的规定是,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


·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上市发售股票,当然也是可以发行债券的。但发售股票与发行债券的要求不同,需要符合的条件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