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87条与48条的释义也?

劳动合同法87条与48条的释义也有哪些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转让权利及转移义务转让应当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债务人转移义务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债权人通知对方或者债务人经对方的同意后,转让行为即生效力。但是对有些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有效,债权人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办理,以保障合同转让行为最终的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主要是指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些合同,比如,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外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海洋石油合同等。由于这些合同不仅是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确定,而且其成立和实施涉及到国家的利益,有些合同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有效,需要国家审查这些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因此,这类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有关机关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改变合同内容当然也不能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有关部门未予办理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的,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已批准或者登记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不需要去原批准机关办理相应的批准和登记等手续,当事人就不必再去办理。也就是说合同成立时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并不意味着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时必然也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比如,我国一些进出口公司和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经有关部门的批准。为了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合同中又规定合同权利转让不必再经有关机关批准。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的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就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必到有关部门再去办理批准手续了。劳动合同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在进行一定的法律解释时,从而更好为自己的利益维护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所以对于此问题,首先是自己对于有关的法律了解,这样就可以进行一定的法律手段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违法所得如何收缴?
      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将滥伐森林树木的人判定为滥伐林木罪。多人一起滥伐林木有可能成为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多人一起犯罪的话应如何处罚呢?按什么标准......


·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还未追回欠款,债权人就失踪。那么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是否还需要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呢?对债权人的亲友来说,债权人......


·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
      通常来说我们只认为在工作期间出了事故才可以被人做工伤。但事实上,并不知有工作时间内上班出了事故才是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


·一、被公司辞退的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
      一、被公司辞退的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


·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在准备开创一家公司前,需对公司进行注册认证,这就需要带好必备的身份证明进入工商局接受认证,取得营业执照,才有资......


·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
      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一、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


·民法总则守法原则有哪些
      民法总则守法原则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守法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


·涉黄拘留算案底吗
      不算。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院没有判决有罪的,当事人都不会有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


·土地使用权超过年限的房子会怎么样
      土地使用权超过年限的房子会怎么样?土地使用权超过年限的房子还是自己的,不会被收回。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


·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