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2023年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一、山东征地补偿规定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简而言之,山东省征地补偿规定的发放流程主要就是包括以上六个步骤了。第一就明确告诉了您征地的具体信息,到时候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会通过相应的途径让您知道的,就包括您所在的区域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管是组织听证还是签征地补偿协议,在此期间有什么问题就要及时提出来,签了协议就是确认无争议了,签完协议后一般很快就会发征地补偿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一是从工程类别上,其对象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
      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一、签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吗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但需要具备委托书。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人签订合同,由委托人享有合......


·满多少岁的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处理当中,一般来说犯罪行为人的年龄与刑事案件的审判没有必要的关系,比如犯罪行为人本身就是成年人。如果犯罪行为人是话没有成年的......


·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


·指定监视居住规定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指定监视居住规定的执行机关是哪个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


·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讲究一定的方......


·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一、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一、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需要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1、不动产买卖合同。2、抵押合同。3、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侵吞公司多少钱会被判刑
      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会处5年以下有......


·娄底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定有哪些?
      娄底市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定有哪些?一、拆迁安置的基本含义拆迁安置是要拆除拟建项目所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要对被拆房屋的所有......


·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事故双方来说都是一件麻烦的事
      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事故双方来说都是一件麻烦的事,如果在事故中受伤还会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缴纳了交强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超......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