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怎样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怎样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关法律如下:(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2、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赔偿数额丧葬费23526元、死亡赔偿金46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医疗费、交通费据实结算。《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新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定罪方面,你朋友构成交通肇事罪。(二)、在量刑方面:首先,他酒后驾车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酒后驾车应当从重处罚。其次,他肇事后有逃逸行为,本来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被害人在医院几天救治无效死亡,也可能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这类违法案件进行详细的规定,规定这类犯罪人的处罚结果。如相关的犯罪者能够主动进行投案自首的,我国的法律会予以相关的减轻判罚这类犯罪当事人,相关的驾驶人员还是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以免发生这类违法交通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权利包含表决权吗
      是的,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属于涉爆行为吗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属于涉爆行为吗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哪些情况下会准予离婚
      哪些情况下会准予离婚一、哪些情况下应准予离婚《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各公司入职合同合同期限是多少
      各公司入职合同合同期限是多少年?员工在入职前与公司签订合同都会有入职期限的相关规定,以此来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使双方同时受到法律保护,......


·回购协议标的物包括哪些?
      回购协议标的物包括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投资者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越来越多,而资金的利用也越来越灵活。其中就包括了以签订回购协议的形式卖出......


·惩罚性赔偿损失的特点有哪些?
      惩罚性赔偿的特点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是指商家对消费者遭遇的除实际所遭受的损害以外进行额外赔偿,从而遏制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


·2023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1、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追认是本人接受无权代理之行为效果的意思表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且拒绝权......


·驳回起诉裁定书上诉状范本
      驳回起诉裁定书上诉状范本如果我们遇到驳回起诉裁定时,自己不满意或者说是不服,我们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驳回起诉裁定书上诉状如何书写呢......


·履约保证金规定以及作用
      履约保证金规定以及作用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


·招摇撞骗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构成特征是什么?(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