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暂时失业或是没有收入,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目前没有收入,可以按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很多人会误解,离婚的时候,一方支付抚养费,会因为其没有收入来源就可以免除支付的义务,但是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作为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于抚养费是必须要支付的,支付的多少,当然会因为没有收入而减少一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全日制工(临时工)要签订合同吗?
      非全日制工(临时工)要签订合同吗?临时工在现在一般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对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9条中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屋评估是谁评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屋评估是谁评估?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


·一房金多卖是否涉嫌欺诈?
      一房多卖是否涉嫌欺诈?一房多卖涉嫌欺诈,该行为就是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它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可能会约定保证金,保证金是独立于租金之外的,其实就是提前放些钱在出租......


·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


·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


·行政处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如何编写行政处罚诉讼起诉状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


·公司的内部培训违约金是否合法
      一,公司的内部培训违约金是否合法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法律......


·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2023
      一、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江苏残疾赔偿金标准的适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江苏残疾赔偿金标准的适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