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您对自己的生活水平以及居住环境,越来越比较看重了。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物业所在的地级房产要全部的建立区域档案,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筹资专项维修资金,提升物业服务,制定管理规约。我们一起具体看下详细内容。
第一条
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筹措资金,组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大厦、工业区等其他物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
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物业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证书,并按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遵循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所在地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确定为1个物业管理区域,并由1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一)属于独立封闭式小区的;
(二)处于同一街区或者位置相邻的;
(三)配套设施设备可以共享的;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
(五)其他可以整治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
根据前款第(二)、(三)、(五)项确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规模一般不小于3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后,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九条
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二)共用设施设备情况;
(三)建设单位、产权单位;
(四)业主总户数、居住人口、产权构成比例;
(五)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管理时间。物业服务企业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业主人数在50人以上(含本数)100人以下的,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人数少于50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人数在100人以上(含本数)的,可按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举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一般不得少于30人。
希望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物业管理是每个小区都比较需要的,这也是保障居住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也是各不一样的。小区的档次,决定物业费的多少。广大业主一定要及时缴纳物业费,这样居住才有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什么?您都知道的是,一部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到很多因素,因而有些缺憾。因此需要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来进行规制......
·贪污罪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贪污罪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贪污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如下: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把自己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公司的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对犯罪未遂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对犯罪未遂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当我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产生了以至于完全无法调和的矛盾的时候,离婚便是您最佳的选择了。但是当我们选择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很多方方面面的问题,尤其......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共同点是什么?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共同点是什么?一、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共同点是什么?1、都属于强制措施(1)拘传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为......
·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的从业人员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的从业人员要求有哪些地区城市化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会变的更加的舒适和便捷。这些得益于城市基建的开展,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侵权财产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侵权财产赔偿范围有哪些?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
·工伤待遇赔付中的模糊概念平均工资怎么算?
工伤待遇赔付中的模糊概念平均工资怎么算?一、工伤待遇赔付中的模糊概念平均工资怎么算?《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