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所需要的材料?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办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的那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见附件1);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3、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或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
  
  劳动合同的签订标志双方的利益维护有了法律保障,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旦企业出现违法的行为,自己就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权益的的维护,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有着合同上的保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贩毒判刑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贩毒判刑多久?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贩毒判刑多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网络贩毒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偷税漏税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吗?
      一、偷税漏税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吗?偷税漏税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光是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还不够,此时需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专门的伤残鉴定,然后再结合这二者,作出最后的赔偿。那具体来......


·抽逃出资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抽逃出资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


·一、离婚后索要财产合法吗?
      一、离婚后索要财产合法吗?不合法,因为离婚时双方已经订立离婚协议或者是由=有人民法院的判决,基于自愿原则对财产进行了分割,而最高法院《关于适......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类型大致可以被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类型的土地,不用类型的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标准是多少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标
      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标准是多少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法律规定盗窃案犯罪中止有吗?
      一、法律规定盗窃案犯罪中止有吗?盗窃罪是有犯罪中止的,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的,就是犯罪中止。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自动性的......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呢......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伪造、擅自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