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街道能开监护人证明吗?

一、街道能开监护人证明吗
  
  监护证明可以到被监护人所在居委会或派出所咨询开具。
  
  二、谁可以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对监护人的相关解释较为详细,相关被监护人的亲属和朋友都可以进行担任。我国的法院对这类监护人的判定主要是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监护顺序进行判定的。相关当事人在进行这类事件的处理时,可以有效地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为让广大群众有效实施监督权和相应的知情权,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推行。其中阜阳市就有体现。那么,您知道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合伙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伙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


·合同法变更合同相关法律有哪些
      合同法变更合同相关法律有哪些一、合同法变更合同相关法律(1)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


·上海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一、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运输公司法人代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我们经常谈到的工厂里面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等都一般是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有一定去权利与此同时也要承......


·公务员法加班有加班的费吗?
      公务员法加班有加班的费吗?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不适用《劳动法》。公务员有专门的《公务员法》。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专门法优于一般法适用,新法......


·一方拒绝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说不愉快的离婚是一场战争,那么无疑抚养权的争夺和抚养费的确定是这场战争中举足轻重的战役,在这场战役的尾声,已经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情况下,要......


·一、交通事故车损费用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损费用有哪些?交通事故车损费用是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去哪,申请复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是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很多人在自驾时超速驾驶,相应的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2002年1月1日施行,并经20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