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房可以吗?


  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房可以吗?
  
  
  有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说明你的房子已经建好了。你手上可能不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而是“建房批文”,“建房批文”拿到后两年之内必须要动工建房子。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国家关于农村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等都有规定,农村的房产证,在以前是没有规定的,很多农村房子建成之后,很顺利成章的就搬进去住,死了之后,房屋就继承给自己的儿子孙子,所以不会在意房产证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


·离婚后迁户口可以不登记为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后户口本上必须要有变更。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


·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怎么确定网络侵权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请律师吗 一、离婚诉讼请律师吗?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请律师吗一、离婚诉讼请律师吗?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如您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


·直播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直播合同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直播属于直播人与直播那公司签订直播合同在直播平台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官司费用什么时候算?
      生活当中经常发生一些民事纠纷或者是如果发生犯罪行为的话都需要进行诉讼活动,这种诉讼活动通常情况下请律师代理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律师......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形对待。(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一、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


·集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集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


·敲诈勒索罪有死刑吗
      敲诈勒索罪有死刑吗?一、敲诈勒索罪有死刑吗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