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区别在于使用权的权限: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而国有建设用地就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
  
  如何补办
  
  补办流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综合上述对于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 的讨论,可以清楚的知道对于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土地证是一种合法的证件,有着对该范围的土地使用的权利,不需要申请过多的手续,而宅基地只能作为建房子的作用,并且还需要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


·当庭不认罪不构成自首吗?
      对于犯下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历来鼓励自首,当事人到公安局自首,可以作为以后从轻发落的依据。一些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差,在参加庭审的时......


·涉外民事诉讼的审限是多久
      审限就是一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应在这个期限内做出判决。我们国家对于各种案件的诉讼审限都有具体地规定,如果法院一直拖延未进行......


·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
      一、工地高空坠物摔坏车辆法律责任怎样进行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


·一、一般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费用?
      一、一般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费用?(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


·正本提单背书是什么?
      正本提单背书是什么一、正本提单背书是什么1、带背书正本提单就是在背面盖上公司名称和法人名称的条码章的正本提单。一般情况下,提单上consignee这......


·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网上借款不还会怎么样借款不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今p2p的发展很快,这也吸引了很多人在网络平台上借贷,相比于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贷,网上借款......


·一、武汉醉驾同桌有责任吗?
      一、武汉醉驾同桌有责任吗?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规定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即“明知他人驾车参......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为整个法人实施义务谈判,对外进行交易工作的一个个体自然人。那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由那个机构进行。任免法人代表应该是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