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一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四是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五是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是出资证明;
  
  二是股东名册;
  
  三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四是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二、公司股权该如何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
  
  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自身。理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有人合性,更具有资合性,其人合性远不如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色彩强烈。
  
  实践中,人们经常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强调不足,甚至以人合性否定资合性,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如果投资者非常偏好投资者间的人合性,大可不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人合性。当然,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法律亦应尊重。
  
  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并未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作为继承人的新股东即使得不到老股东的认同,也纯属股东之间的纠纷问题。法官不能因为潜在的股东纠纷而否认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由于股权继承而出现新股东(继承人)与老股东水火不容的境地,新老股东可以采取一方出局的方式消弭纷争。
  
  在近几年中,我国的经济和各项政策也都会不断的鼓励和支持公司的建立,那么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诸多情况,当原先的股东出现意外情况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将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和继承的,在这里也是提醒您,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手续来办理股权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该如何进行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今后的日子里面,其实也是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那通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该如何进行......


·在民间借贷时
      在民间借贷时,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时往往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只是写一张欠条或者甚至连欠条都没有写,只是凭借转账的记录等等,当借款人到期不归还借款的......


·1510底薪加班费怎么算
      1510底薪加班费怎么算?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城市需要拆迁,很多乡镇也面临着拆迁的问题。现在很多......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


·协议离婚但故意拖欠赔偿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协议离婚但故意拖欠赔偿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可以的,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协议,或者重新分配。首先准备起诉状,对方基本身份信息,结婚证户......


·撤销合同的后果具体是怎样的
      撤销合同的后果是怎样的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


·执行董事劳动关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具有鲜明的特点的。并且事实上,真正的劳动关系都是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满足了相关条件,我们才可以说职工和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


·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孕妇超市摔倒如何认定责任
      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孕妇超市摔倒如何认定责任一、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第一要务都是将准妈妈扶起来,一定不要用力去拽,以免拉伤了准妈妈。......


·一、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
      一、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