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护人怎么办

监护人怎么办理申请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至(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二、指定监护的原则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三、指定监护的形式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监护人的办理对于孩子来说有着和重要的作用,因为在自己的成长阶段,监护人就是自己的依靠,所以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于监护人的规定有着较强的约束性,最大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从而在根源上解决此类问题出现的弊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


·饭店劳动合同必须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饭店劳动合同必须项目包括哪些内容?饭店劳动合同必须项目包括哪些内容?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一,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如何量刑?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如何量刑?一、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如何量刑?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情况如下:《刑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


·死缓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死刑缓期执行是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的,通常规定的缓期时间都是两年,一般需要具体看罪犯在这两年的实际表现情况,两年缓期到了之后才会做出下一步的处......


·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成立之后,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本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生育,赋予那些......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一)、查名(需1周时间)所需资料由您提供: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


·意定监护费用公证费多少钱?
      意定监护费用公证费多少钱?1、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权的,并且对意定监护进行公证的,公证费用要依据当地的......


·一、承租人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一、承租人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承租人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除非合同中允许转租,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一旦被法院撤销,接下来要考虑到就是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配以及可撤销婚姻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两人同居期间,必然牵涉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调岗降职不降薪该如何办
      调岗降职不降薪怎么办: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