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条件是怎么样的?1、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2、撤回软件登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合同登记申请人或变更、补充登记申请人。3、申请人应当提交撤回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受理通知书、撤回理由说明。4、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由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署撤销意见及签章。5、申请人书面应当陈述撤回登记申请的理由。理由阐述合理、充分、真实。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二、软件登记撤回需要哪些材料1、撤回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在申请人签章处盖章。(注:因在线提交申请表后会自动生成流水号,无法再进行修改,因此首次办理者在线填写完申请表保存后先不提交,与协会办理著作权相关工作人员沟通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并打印盖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自然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并签字)一份。3、撤回理由说明(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书面陈述撤回软件登记的理由。4、《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书》。三、软件产品登记是你具有了三证后,具有了软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法律凭证。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2、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软件,有应用软件,系统软件等等,随着计算机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这两者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其中就涉及到了软件的内容,软件,我们常见的有系统软件,娱乐软件,社交软件,购物软件等等,这些都是由技术人员著作出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经常遇到一种情况,那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债务即将到期或者......


·2023湖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诈骗数额多达五千元就已经达到了湖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到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


·网络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什么情况下撤销权可消灭
      什么情况下撤销权可消灭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一、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1、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


·酒驾2023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


·贪污受贿案件如何认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收取他人的贿赂,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这种行为会构成贪污受贿罪。如贪污受贿案件,就是由于当事人收受贿赂而导致犯......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条件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条件一、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格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


·当地农村耕地可以继承吗?
      当地农村耕地可以继承吗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


·嫌疑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吗
      嫌疑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吗?职务侵占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