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协议离婚是否先签合同再办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是否先签合同再办离婚证?协议离婚,必须先签离婚合同,后办离婚证。因为办理离婚证,必须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交离婚协议书。相关知识:签订协议是两个以上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
  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这成为影
  响最终判决的一项重要因素。讨论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首先应明确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属于民事行为。夫妻关系要得到解除,需要法
  院的离婚判决(调解)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这完全体现国家公权力对离婚问题的干预,离婚问题可否由当事人以民事行为的方式予以解决?笔
  者认为,在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来裁判是否准许离婚。这体现离婚案件受公权力调整的特性。但双方达成一致
  意见时,法律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即通俗所讲的“协议离婚”。公权力对是否离婚并不干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的,准予离婚。”可见,离婚问题是允许当事人自行解决,或者说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他们可以以民事行为的方式处理自己的离婚问题。办理了离婚登记或
  者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夫妻关系才能最终得以解除。这只能说明国家公权力对离婚问题的最终确认。但不能否认婚姻关系的民事特性,双方当事人有协商
  解除夫妻关系的“私权利”。签订离婚协议书旨在终止这种婚姻权利义务关系,具备了民事行为的全部构成要素,所以说签订离婚协议书应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确定已经无法继续保持婚姻状态而必须离婚却可以私下解决好离婚的事宜的,必须先签相关的协议之后才能够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拿到离婚证以此来证明自己全新的婚姻状态,但是因为签合同只是民事而随时可以反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2023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拆迁改造其实是一个相当的耗费精力和财力的事情,且拆迁一旦开工的话您就会发现,新的建筑物几乎是在很短的......


·被撬坏的窗户属于原始证据?
      被撬坏的窗户属于原始证据?被撬坏的窗户属于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复制或者转述或者传抄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


·诉讼标的是主张债权之前必须要确定的吗?
      一、诉讼标的是主张债权之前必须要确定的吗?诉讼标的是主张债权之前必须要确定的,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


·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
      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一、应该如何告对方重婚的犯罪行为?可以收集重婚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打工一族基本上都集中在发展比较好的大城市,仅仅靠打工要在大城市买上一套房子,可能需要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的时间。所以,很多人都会选......


·继子可以继承后爸的房子吗?
      继子可以继承后爸的房子吗?继子在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之下可以继承后爸的房子,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


·服务行业加班费怎么算?
      不管是什么行业的,如果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就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但现实中服务行业由于上班时间可能与普通劳动者......


·一般环保搬迁企业怎么赔偿
      一般环保搬迁企业怎么赔偿一、一般环保搬迁企业怎么赔偿在我国,《民法通则》明确作出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24条“违反国家保......


·管制刑期折抵是怎样操作的
      管制刑属于限制罪犯人身自由,这点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直接剥夺了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实践中,不管是被判拘役还是管制,要是在被判刑之前先行羁押的话,......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