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抚养费对方是必须要承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孩子的需求将抚养权交给更加适合照顾孩子的母亲而直接要求男方给抚养费,但是男方出于自己经济私利而不愿给的就会被女方起诉到法院去,但是法院给出的办法就是做出相关的强制支付的决定而不需开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伤害罪是那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是那种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


·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商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有人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


·我国许多的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就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规定
      我国许多的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就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规定。避免出现工程建设在在建设的过程中就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对我国的建设发展造成不......


·法律上协议离婚抚养费有效吗?
      法律上协议离婚抚养费有效吗协议离婚商议的抚养费是需要看抚养方对于孩子是否有能力单方面抚养,否则不合理的要求是无效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


·关于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


·《民法典》代理制度的规定
      《民法典》代理制度的规定《民法典》代理制度1、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采取个人独资的方式,开始创立自己的企业。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企业名称的问题,许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