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提起离婚诉讼不能离婚的情况?

提起离婚诉讼不能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四、夫妻感情未破裂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建议双方不要轻易的选择离婚,如果感情的确不在,婚姻也已名存实亡,可以放手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在离婚的时候也要注意上述四种情况,若存在其中之一,那一般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当然这仅仅限于诉讼方式下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一般进入企业上班是,签订的合同都不是无限期的。一般来说有一年一签的,也有签三年的,也有其他期限的签订时间。那么如过在一个单位连续两次固定期限......


·一、租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一、租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租房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


·律师的证据调查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的证据调查的权利有哪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帮助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维护当事人合法......


·从逮捕到审判最快要多久时间?
      一、从逮捕到审判最快要多久时间?从逮捕到审判最快需要的时间是1个月。一般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很多人在借款时会写欠条或者欠款协议之类的材料,很多欠款协议会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为了帮......


·地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地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大部分都是因为司机饮酒驾车而导致的。为了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大部分都是因为司机饮酒驾车而导致的。为了严惩饮酒,醉酒驾车的行为,国家也是对交通法规不断的修改。醉酒驾车的行为也已经上升......


·企业倒闭后老板的结局是什么?
      企业倒闭后老板的结局是什么?一、企业倒闭后老板逃跑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