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醉驾抽血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一、醉驾抽血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醉驾抽血标准的规定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按《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办理。《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第三十一条【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认为醉酒驾驶之后,只要找好关系,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大多数走关系都是通过验血来造假,但是在学业测试的时候,它的程序是非常严格的,必须由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来进行检测和鉴定,醉驾的标准是,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最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最高赔偿多少钱?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最高赔偿多少钱,仅规定了需要赔偿的阀内,具体的赔偿范围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


·一、抚养遗赠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会更强?
      一、抚养遗赠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哪个会更强?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更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


·门头使用驰名商标是否属于侵权
      是的,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随便使用驰名商标的这种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当中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包括,未经注册人......


·没有证据怎么举报偷税?
      没有证据怎么举报偷税?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没有证据可以提供相关的重要线索。如向税务机关举报,无证据的条件下,可能无效。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一、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一、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


·与公司签合同辞职交违约金吗?
      与公司签合同辞职交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吗
      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吗?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


·租售同权的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人都如梦初醒,不相信这是真的。但
      租售同权的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人都如梦初醒,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是现实是目前各省市已经都在实施这一政策了,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基本上租房居民和买......


·安徽省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