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规定?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何规定?
  
  
  (一)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按解除劳动合同当月时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50%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中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部引发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的规定: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二)逾期不支付的,责令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负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排除有出现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时候,上述的内容对于我们而言,就很重要了。对这个知识点的了解,是我们在处理劳动合同问题时的法律武器,我们要对其有深入了解才可以更好地利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 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现实中,不能因为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就对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顾,毕竟子女是自己亲生的,而在他们都还小的时候肯定也需要父母的抚养,这......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哪些?
      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哪些?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对于特定公民只能依法取得并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国有......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


·遗嘱公证属于哪个部门办理
      遗嘱公证属于哪个部门办理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


·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能享有一定的监护权,而此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监护义务。这就需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针对......


·法院拒绝批捕什么意思?
      一、法院拒绝批捕什么意思?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


·无锡工伤认定十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当劳动者在工作劳动中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时应认定为工伤,关于工商劳动者最关心的莫过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有关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的鉴定标准来决......


·如果把人打伤需要拘留多久?
      把人打伤需要拘留多久拘留分为冶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打人肯定能拘留,主要得看到时的情况,处理方式也不一样,赔医疗费,打人应该拘留几天,要根据具体......


·交通事故主次责涉及人伤的规定
      交通事故主次责涉及人伤的规定作为受害方,你们要做的是:1、让交警尽快出具事故认定书,2、让肇事方垫付医药费,3、尽可能的对肇事车辆进......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该怎么做
      在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其中具有的身份不同,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就是不一样的。这里面对主犯的认定是比较复......


·私募基金如何备案?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如何备案?有什么条件?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与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上先进行注册账号,然后填写管理人代表信息,进行管理人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