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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减轻侵权的情况是什么?

一、监护人减轻侵权的情况是什么?法律明确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受法律保护。作为监护人应当尽到监护的责任和义务,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合法保护,同时,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综上所述,监护人包括法定、指定及委托监护人,如果其尽到监护义务,因为过错导致对被监护人侵权,可以认定减轻其侵权责任。而作为监护人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取消其监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选择监护人的时候,会从子女的近亲属、民政部门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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