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刑事诉讼法94条规定,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实际可以撤销取保候审的措施主要就是上述的几种,当然在撤销之后,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诉讼法传唤的对象包括哪些?
      为了使案件按期进行,避免耽误案件处理,有时司法机关需要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问话,以了解案件情节,促进案件处理进度。那么刑事诉讼法传唤的对象有......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


·一、网签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网签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人?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人有哪些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转让人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多种计税方式,......


·关于工程承包新规定有哪些?
      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比如修建高铁、桥梁、地铁的的时候,往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资质的承包方。很多建筑企业都具备承包资质,像大型......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的条件是什么?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经常需要进行交易,一般都是要签订合同的,因此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基于合同......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交保证金,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一个约束,避免给招标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标保证金的数额需要根......


·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
      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2)政策支持。二、中小企业股......


·员工被要求加班法定加班费是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
      员工被要求加班法定加班费是多少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相信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广大职工的心中,这个问题关乎到自己的生活,一旦公司倒闭,个人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