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男方离婚协议书范文如何书写?

一、男方离婚协议书范文如何书写?
  
  立协议人:×××,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与×××于一九××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因××××××××××,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1、 ×××××××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所有,×××搬出。
  
  2、 ×××、×××的婚生子女×××归×××抚养,×××每月给×××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18周岁。
  
  3、 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所有。
  
  4、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5000元人民币,由×××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二、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注意事项: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第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我国的离婚率在近几年中也是不断的提高,许多年轻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离婚,那么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其中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婚内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工可以对仲裁裁决上诉吗
      职工可以对仲裁裁决上诉吗?对仲裁裁决是不可以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


·一、可以先离婚再分债务吗?
      一、可以先离婚再分债务吗?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中......


·发生车祸人伤可以认全责吗?
      发生车祸人伤可以认全责吗?车祸人伤事故能认全责,但是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做出最后的责任认定书之前,建议最好不好人全责,这是由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酒驾肇事逃逸致死怎么判刑?
      酒驾肇事逃逸致死怎么判刑?一、酒驾肇事逃逸致死怎么判刑?酒驾肇事逃逸致死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交通肇事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国家征地是随着城镇的发展需要所出现的,老旧的土地或者城市发展的需要,就会将一些暂时用处小的规格老的房屋土地征用建设新的城......


·对方全责需要报保险吗?
      对方全责需要报保险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你才需要报你的保险......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男女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同样也是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离婚后,对这些债务就需要做出处理。那么针对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
      股东分利润需要进行交税吗?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如果股东是法人,分配利润不用考虑税金。如果存在税率差额,则有股东自行申报缴纳。如果股东是自然人......


·一、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只有夫妻一方为所有权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尝还贷款......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国内分公司设立步骤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经验收人员第一次审查后,发出“验收通知书”或“收到申请材料”;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