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后父母如果生育了子女

结婚后父母如果生育了子女,而在离婚的情况下,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离婚的同时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才行。其中离婚夫妻可以协商约定孩子抚养费的,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来执行,但很多时候可能在抚养费数额上面会产生争议,这个时候允许离婚夫妻去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离婚的情况下,抚养费是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虽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订了确定的抚养费,但是有的夫妻在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的的一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一般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拖欠抚养费多久才可以进行起诉,通常情况下,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间,那么就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讨抚养费。一般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3年,不过其中也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此时就会让本身只有3年的诉讼时效得以延长。提起诉讼的一方在起诉后,首先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法院进行相应的审理之后会择期宣判。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收到法院的判决后有十五天的时间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如果当事人十五天内没有进行上诉,则法院判决该诉讼生效。判决生效后,在其规定的日期内当事人没有支付抚养费,由提起诉讼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没有存款也没有其他财产,自己的生活都难以维持,这样的情况可以适当的减免其抚养费数额,但要注意,此时减免抚养费数额,并不等同与可以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这是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免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什么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


·提前30天通知辞退如何赔偿
      解聘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如果未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的,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但是有些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没有......


·离婚轮流抚养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轮流抚养两个孩子怎么分配?夫妻双方离婚牵扯最多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进行子女抚养分配时,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子......


·物业费是交房的时候开始算吗
      是的,业主可以以实际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


·上下班无证驾驶能否认定工伤
      上下班无证驾驶能否认定工伤一、上下班无证驾驶能否认定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起诉合同有效能否一并请求履行合同
      起诉合同有效能否一并请求履行合同?不能,要先确认合同有效,才能请求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本来就是有效的,可以直接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确认之诉是不可以......


·喝两瓶啤酒是酒驾还是醉驾是怎样规定的车辆驾驶人有
      喝两瓶啤酒是酒驾还是醉驾是怎样规定的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一样,都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了怎么办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


·监外执行的人可否履行逮捕程序?
      一、监外执行的人可否履行逮捕程序?可以履行逮捕程序,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重新犯罪时,当地公安机关可先行拘押,再按以下规定处理:原属公安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