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是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相关知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吊销驾驶证的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注销驾驶证的介绍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注销驾驶证可以立即到驾校交钱,重新考驾驶证。
  
  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的肇事逃逸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选择逃逸,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起共建和谐、安全的现代化社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是怎样的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


·行政违法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违法的主体是什么行政违法有分类吗行政违法的主体是什么行政违法有分类吗(一)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指的是一种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为了商议国家大事,我国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


·江苏省高温费规定是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当职工所处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时,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降温,并支付高温费。国家颁布的防暑降温条例中,只是要求企业要向职工发放高温费,......


·一、是否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的赔偿?
      一、是否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的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代通知金的赔偿的。如果支持了代通知金,就不再是违法解除;如果支持了赔偿金,就不会有......


·司法鉴定牙齿赔偿金额标准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牙齿赔偿金额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


·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全部批捕吗
      一,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全部批捕吗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劳动合同生效的预约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生效的预约条件是什么?如果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


·在我国起诉离婚日立案多就下来
      法院在接到我国公民提交的诉讼材料以后,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以后才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夫妻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是什么?一、什么是投标保证金1、概念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一项成功的工程来说,质量就是这项工程的灵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一项成功的工程来说,质量就是这项工程的灵魂所在。同样的,这个也适用于建设工程,我国相关的法律也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