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根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发生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而有关国家赔偿主体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三方,他们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分别有不同的定位。对国家赔偿主体的掌握需要明确三个基本概念: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权对象刑事国家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申请司法赔偿的程序(1)违法行为得到确认。违法行为得到确认是司法赔偿的前提,确认可以是由侵权机关主动地或依申请作出,也可以是其他有权机关作出。(2)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作出错误决定或违法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赔偿或不赔偿的决定。(3)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4)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具有终局效力。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赔偿的对象主要就是针对于因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错判或者疏忽的公民,但是国家的赔偿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要求赔偿,所以,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也一 定要找清楚主体是谁,这样才能得到自己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木工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木工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购置房屋,面临的第一件事,是想尽办法涉及自己一个喜欢的装修类型,怎么样和木工装修工程施工方签订一个让自......


·想要卖房子要土地使用证吗?
      公民如果在过去购买了房屋之后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也不会影响到后期的居住的,但是在实际想要交易房屋的买卖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此......


·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不一致哪个有效
      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不一致哪个有效购房合同与网签合同不一致一般以网签合同为准。两份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后一份合同视为对前一份的......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
      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一、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几回?退卷宗补充侦查最多两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入户盗窃的客体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一个犯罪行为都会侵犯一定的客体,而我们经常所见的盗窃罪侵犯的就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那你知道,如果是入户盗窃侵犯的客体又是什么吗?我......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才能确立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作为凭证也不......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
      一、能否主张子女成年后的抚养费?可以,已经成年的孩子,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渎职案检察院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一)线索受理和初查1、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受理,须由举报中心转办。经检察长批示......


·价格欺诈定义是怎么样的?
      价格欺诈定义是怎么样的?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通......


·有借条有流水胜诉后仍然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有流水胜诉后仍然不还怎么办?有借条有流水胜诉后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准备走在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