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央企员工被判拘役会怎么样?

一、央企员工被判拘役会怎么样?
  
  可以予以开除,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和单位的内部制度予以确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的有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2条、第46条。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原因可以有很多种,有些原因是法律支持的原因,比如说,劳动者由于身体素质的问题不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当然也有些原因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比如说,解雇正在孕期的女职工,而且在有些情况下公司解雇员工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国家也是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双方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当劳动者出现了以上的情况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架导致轻伤有什么责任
      打架导致轻伤有什么责任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


·在什么情况下才变更监护权
      在什么情况下才变更监护权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周围总有一些爱贪小便宜的人,他们不懂“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同时,他们还不知道,如果他们“贪”来的小便......


·临时建筑在征收时怎样进行补偿?
      临时建筑在征收时怎样进行补偿?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总会出现如工棚、简单房舍之类的临时性建筑。当面临国家征收的时候,这些临时建筑能否获得......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


·母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付款违规吗?
      母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付款违规吗?不违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


·一、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
      一、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1、用他人身份购房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


·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和处罚是怎样的
      未成年人强抢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自身特性。量刑时如何依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的合法权益往往都得不到合理的对待。当我们像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时,法......


·盗走遗忘物算是盗窃罪吗?
      在社会生活中,因当事人的疏忽将所有物遗忘的行为常有发生,通常情况下,将遗忘物顺手拿走的行为屡见不鲜。遗忘物与普通盗窃行为的最大差距在案件中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