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持有哪几种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持有哪几种方式(一)挂名代持挂名代持系指名义股东持有股权,但所有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出资人享有并承担,名义股东仅起挂名作用。在挂名代持情形下,名义股东的角色仅为“提线木偶”,向实际出资人提供的是“代为”进行意思表示和接受结果的服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二)完全代持完全代持系指实际出资人仅享有股权的投资收益,股东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由名义股东享有和承担。在完全代持情形下,如完全代持符合《信托法》关于信托,尤其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按照《信托法》的规定签订了信托书面文件,则二者之间的关系应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如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无形成信托法律关系的意愿,也未就代持股权的处分按照信托特有的方式进行约定,此时,完全代持并不符合《信托法》关于信托,尤其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三)不完全代持不完全代持系指处于挂名代持与完全代持之间的状态,即实际出资人除享有投资收益外,还享有部分其他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名义股东享有并承担其余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基于对挂名代持和完全代持法律关系的讨论结果,不完全代持中,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股权代持主要为信托和代理。法人代持的三种方式主要想体现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权力和义务,不同的方式代表的权利义务也不同,通过不同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分辨是哪种代持方式。《信托法》第六条?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第七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制度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的管理1、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吸引了全球私募股权基金不断流入。据统计,2007年一季度投资中国的亚洲......


·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婚后权力义务有哪些?
      结婚,绝对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之一。那么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房子,家具,车子,拍婚纱照,请帖,酒店,都是为婚礼准备......


·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出门?
      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出门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


·什么是相邻权?
      什么是相邻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


·车子按揭离婚后怎么过户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


·国家赔偿费用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的发展,我国的执法部门也在尽全力的为公民维护正义,但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执法的过程都是正确的,那么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错案的......


·间接故意杀人罪案例
      间接故意杀人是指当事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的行为会对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在被害人受到伤害期间可以挽留他人的生命,但是没有做出行动,放任不管,最......


·数罪并罚新罪和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新罪和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履行期限。判决生效后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履行期限。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的,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


·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对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一、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行政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