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
一、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个人认为,公民完全无需担心土地使用证到期后的问题,当然,就算不是住宅用地,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证到期,政府如果说不问缘由的就强制收回,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国家出台的物权法当中等同于对土地使用证期限的问题规定的是有头无尾的,到期后续期的手续,费用等就根本没有任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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