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
  
  我和别人打架怎么算责任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构成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一年。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一、打架伤人根据情节可能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1【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92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1.2【民事案件】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寻衅滋事打架的案件时有发生,经常有些是打人方不顾轻重将对方造成严重伤害,这时候就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了,打架案件的动机与结果是相当重要的责任划分依据,一般情况下对他人的辱骂、追逐、拦截、殴打等行为都主要负全部责任,情节恶劣的还会移交司法机关处刑、拘役或者管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


·刑法盗窃罪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盗窃罪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
      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一、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上海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以下几点: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


·一、未婚妈妈交社会抚养费还必要吗?
      一、未婚妈妈交社会抚养费还必要吗?未婚妈妈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指定辩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指定辩护的情形是怎样的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


·关于追索抚养费原告一般是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
      关于追索抚养费原告一般是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此外,民......


·宜宾市翠屏区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
      宜宾市翠屏区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对于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是个大事。在征地过程中,因为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引发的纠纷非常多,宜宾市......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有哪些?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有哪些?因为职务之便,贪官容易利用自己本身的职位来进行贪污,我们听过很多小官大贪,例如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人们常......


·五险一金自己交的比例是多少?
      在当今的社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但是,如果想要缴纳五险一金就需要在单位上班才可以,那么,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人,自......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村集体土地的使用都是在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的,本村的全体村民都有权利使用。除宅基地以外,农用土地的使用都是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