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

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高空坠物致人损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进行举证,这样做更符合公平原则,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我国法律公平公正的特点。同时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没遗嘱房产证怎么办?
      如果没遗嘱房产证怎么办?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3.子女与父亲的关系属于亲自关系......


·一、婚后买了一个车离婚算是共同财产不?
      一、婚后买了一个车离婚算是共同财产不?婚后购买的机动车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


·担保公司抵押车能买吗
      担保公司抵押车能买吗一、抵押车抵押车按法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但是经抵押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如果买车人替抵押人偿还债务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如果......


·同居分手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在当今社会之下,男女双方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就进行同居生活,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日后如果两人感情不和,同居分手财产分割,如何处理?请跟随我们......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的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保障都有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特别是对于孕妇,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怀孕为借口,将孕妇开除,......


·职业年金怎么提取
      到达了一定的年龄,就可以退休,所以我国对于退休年龄分男女有着不同的规定。在近些年来,中国对于退休人员的保障当中就出现了职业年金。那么,职业年......


·目的港是否FOB合同的条款?
      在卖方由于针对特定目的地的货物适用的出口禁令,而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之场合,将会出现有关买方另行指定目的地,以便取得许可证的问题。在Poundv.Ha......


·计算机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计算机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强制调休可以拒绝吗
      可以,但企业强制调休不违法。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在安排职工加班后,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安排调休,或者付给加班费。如果企业既没有按时给......


·交通人伤理赔标准包括哪些项目
      交通人伤理赔标准包括哪些项目交通人伤理赔标准包括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