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一)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
  
  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要注意的是,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而犯此罪在情节严重的时候,那就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入室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入室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一、夫妻双方约定个人财产有效吗?
      一、夫妻双方约定个人财产有效吗?夫妻双方约定个人财产必须签订协议书并且进行公证方能生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一、结婚彩礼算赠与吗
      一、结婚彩礼算赠与吗  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一种赠与还是一种索要?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


·一、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一、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


·劳动合同签订后辞职算违约吗?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辞职算违约吗?不算。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海关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审理。合议人员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合议人员由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指定的行政复议人员或者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聘任或者特......


·法院起诉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院起诉要准备什么材料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推进,在国外一些先进知识观念流入的同时,一些精神思想糟粕也传入了国内,传统的婚姻交友观和男女性观念发生了改变,现实......


·演绎作品的归属权该如何确定
      演绎作品的归属权该如何确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虐待被监管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


·租赁合网签备案需要缴税吗?
      租赁合网签备案需要缴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