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一、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二、土地确权的一般原则和依据
  
  (一)土地确权的一般原则
  
  1、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2、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土地确权的依据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3、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4、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5、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从土地改革到分田到户一些政策的更替,可以看出我国对土地的重视程度,针对土地确权的流程也有详尽的法律要求;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更好保护民众对土地的所有权及其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相关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隐瞒癫痫算婚姻无效吗?
      一、隐瞒癫痫算婚姻无效吗?不算。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三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如何判断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如何判断一、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正确处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的关系以合同自由为代表的意思自治是民商法的基......


·如何写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书?
      如何写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模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


·别人商标未注册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别人商标未注册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不算侵权;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与精神病人离婚只需要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而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


·危险物品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这点相信您都知道。然而在生产、储存、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重大事故,对于这样的行为,在造成了严重后......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二手房交易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交易其实也就是进行二手房买卖,此时首先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就二手房的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办理登记备案,......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


·1、醉驾是不是满期释放犯人?
      1、醉驾是不是满期释放犯人?是的,刑满释放犯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


·一、主动离职是否有合同补偿金?
      一、主动离职是否有合同补偿金?没有,主动辞职的,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提出辞职的,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以其它原因主动辞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