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可不可以买?

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可不可以买?不能买;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风险。满足如下条件可以购买: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所以,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应根据其与银行之间的事先约定向银行支付对应款项,并向购房人出示关于所购房屋已经解押的证明文件。二、怎样了解土地使用权是否设定抵押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可以依法到房地产登记部门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屋是否设定抵押,也可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原件看是否有设定抵押的记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应条款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第二十三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一种证件,而且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也一定要查清楚这所房子是否属于抵押的状态,是否合法,还在抵押期间的房子是坚决不能够买的,所以,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在相关部门把这套房子查清楚,看是否可以购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一、法律规定玩忽职守立案需要多久?检察院立案时间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立案侦查严格来说没有时限,一般所说的侦查时......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要求公司人身损害赔偿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要求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相对一般的工伤事故,职业病给员工带来的危害更多。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员工在确认患有职业病之后,其实......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中国刑法轻伤判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在量和质上有着增量的发展,那么完善国家关于刑法的判罚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判定案件的刑事责任和轻......


·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口头遗嘱满足法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口头遗嘱的生效的条件是:(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可以吗?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可以吗?一、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可以吗?是不可以。最长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案件一般诉讼时效普遍适用的期间,......


·怀孕后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怀孕后离婚孩子归谁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在当下社会建筑行业中,由于工程量过大或者比较复杂,原公司开展的建筑工程会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方与发......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


·非法搜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