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治安定什么案由?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治安定什么案由?
  
  (一)伪造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二)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三)冒用他人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信用卡诈骗罪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四)恶意透支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
  
  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
  
  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
  
  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五)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数额较大”,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以参照此规定以5000元为宜。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二)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目前我国对信用卡诈骗治安一并以信用卡诈骗罪案由定罪。信用卡使用十分普遍,信用卡诈骗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给社会的稳定造成的危害也是可想而知,因此国家对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也是严厉打击处罚,决不姑息的态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


·离婚之后怎样可以不付抚养费
      离婚之后怎样可以不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


·交通肇事误工费全赔吗?
      交通肇事误工费全赔吗??交通肇事误工费不会全赔,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


·医患解决纠纷途径有哪些?
      近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医患矛盾频繁出现,病人不相信医生,医生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救死扶伤,是产生医患矛盾的两个最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不能放......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1.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


·民法总则对财产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自从颁布民法通则之后,对调整民事关系起到了很大的显著作用,随之,我国相继出台了民法总则,为的是进一步协调民事诉讼中民事关系的调解,保障公......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根据知识产权所涉及到诉请的标的额度来进行不同判......


·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什么标准?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什么标准?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什么标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


·犯罪准备终止未遂都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对比既遂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但未能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