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只要和企业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管是不是试用期,不管企业的性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 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无论是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时一次性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支付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步入新的职场,可能会因为职位问题或是对用人单位不太满意,通常可能会选定在试用期离职。 上述问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很常见,好多朋友可能在试用期离职都没有拿到应得的酬劳。其实劳动法的修订不但全面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约束了用人单位的一些“霸王条款”的现象存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费不交可以吗?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费不交可以吗?无论是建筑商还是进行自营的个体户名,税费的缴纳是必须要进行的。而在缴纳的税费中其中包括土地使用费和房产税等等,......


·死刑缓刑一年要不要死?
      死刑缓刑一年要不要死?死刑缓刑后不需要执行死刑,一般可以转化为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


·法庭开庭时间没有按时到庭怎么办?
      法庭开庭时间没有按时到庭怎么办?被告确有不能按时到庭的事由,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正当,确实不能到庭的,......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婚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股权原值转让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原值转让怎么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是现在常见的一种公司经营制度,股权转让可以使企业从新获得新的资本,可以使企业的配置从新得到优化,总之股......


·审查起诉期限审判期限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期限审判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或一个半月,所以如果快的话从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起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一个半月就到......


·夫妻一方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司法鉴定头部是轻伤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打架斗殴或者交通事故等事件中,会涉及到人员的伤亡。作为受害者,会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法院裁定赔偿的金额是根据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的......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各个地方都有许多比较规模大的公司,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是需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存在着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民事方面......


·办理法律援助人员资格是什么?
      办理法律援助人员资格是什么?法律援助政策是国家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进行的法律帮助的一项政策,法律援助的实施可以帮助家庭困难的人进行专业的法律帮助......


·一、醉驾禁驾五年怎么开车?
      一、醉驾禁驾五年怎么开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