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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板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一、老板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1、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3、加班费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老板不给加班费有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具体而言,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作为劳动者自己加班没得到该有的报酬是一件很不开心的事情,有很多人就此不追究,不给就不给。但是在法律上,劳动者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是犯法的,因此劳动者可根据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利益是受到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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